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机构职责
综合科工作职责:
1、负责中心日常政务和有关事务的联络工作,联系落实内外事务活动;
2、负责公文、信息、宣传报道、讲解等政务工作;
3、负责人事、财务、采购、固定资产管理、会务等工作;
4、负责行政接待、车辆管理、卫生、安全保卫等后勤保障工作;
5、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业务科工作职责:
1、负责指导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做好各项业务工作;
2、负责组织、协调对入驻项目的增减、变更、调整和各窗口单位之间的业务衔接,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工作;
3、负责组织协调联合审批事项和参与踏勘工作;
4、负责各窗口单位业务工作统计汇总和信息反馈工作;
5、负责对分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;
6、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督查科工作职责:
1、负责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制度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;
2、负责窗口人员的日常考勤,评先评优和年度考核工作;
3、负责对各类联办件和重大投资项目办理情况的跟踪督查;
4、负责受理、调查和处理服务对象的投诉工作;
5、负责党建和文明单位创建等项工作;
6、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市中介服务中心工作职责(网络工作站):
1、负责统筹规范审批服务事项的网上审批工作,推动各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在网上办事大厅的部署、应用和管理工作,推进审批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推广;
2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审批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;指导县(市、区)行政服务中心推进网上审批管理工作;
3、负责市级办事大厅公有网络的安全管理工作;
4、负责中心办公电脑、监控系统等硬件设施以及中心应用的网上审批、门户网站、微信公众号和电子监察等软件系统的维护等工作。
市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工作职责:
1、承担市本级投资项目政府代办具体服务工作;
2、全面负责市本级投资项目(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)审批全程代办至施工许可证发放;
3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